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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
成 都 市 人 事 局
成 都 市 公 安 局
关于2008年上半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第三轮递补
体检复检结果及第四轮递补工作安排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二○○八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二○○八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补充公告》、成都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成都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成都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补充公告》、成都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的补充公告》及《关于2008年上半年成都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的规定,现将第三轮递补体检复检结果进行公布(具体结果见附件1,请考生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同时,根据《公告》规定,对因本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或第三轮递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各报考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第四轮递补人员(具体递补名单见附件2)。请进入第四轮递补体检程序的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一、第四轮递补名额,共4名:
(一)刑事技术职位(代码:6010004),等额递补1名
(二)法医职位(代码:6010005),等额递补1名
(三)信息通信(一)职位(代码:6010006),等额递补2名
二、第四轮递补体检的具体安排:
(一)第四轮递补人员于2009年3月20 日(星期五)8:30时进行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地点为成都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成都市马家花园路筒车巷19号)。
(三)第四轮递补体检结果将于3月21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地址见附件1,请考生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三、第四轮递补体检复检的具体安排:
(一)根据《公告》规定,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按此规定,第四轮递补体检不合格需要申请复检的考生,请于3月22日上午8:30时至下午6:00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成都市文武路136号市公安局3号楼6楼602室)递交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
(二)复检时间: 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时,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检地点:成都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成都市马家花园路筒车巷19号)。
(四)第四轮递补体检复检结果及后续工作,将于3月27 日在成都市人事局(网址:http://www.cdrsj.gov.cn)、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gaj.chengdu.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考生面试通知书》。
(二)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准备体检费用约320元及一寸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复检将收取复检费(费用根据复检项目确定)。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勿戴隐形眼镜。
(五)体检全过程必须关闭手机,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民警的指挥。
(七)由于体检医院无停车场,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八)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九)家在外地或目前不在成都市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十)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各种安全知识学习,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应对突发事件考生手册》。如遇突发事件,应保持镇静,听从指挥,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迅速有序应对。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电话:028-61882675)或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407323)咨询。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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