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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详细信息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上半年)我市中小学

教师继续教育《科技知识》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简称“653工程”)及《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根据成人发【2001】47号《关于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制度的通知》和《成都市2006-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精神,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教师了解和掌握现代科技术方面的新信息、新知识,保障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我市2010年(上半年)继续教育《科技知识》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6月21日起6月24日止,逾期未打印,视为放弃。

考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 上午 10:00—11:30

考试合格者颁发由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成都市人事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科技知识》考试合格证。

二、报考范围和免试条件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成人发【2001】47号及《成都市2006-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的要求, 中小学教师都要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技知识》的培训和考试,考试结果作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的重要内容和职称评审、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免于考试。郊区(市)县农村小学教师《科技知识》的考试暂不作要求。

三、报名程序

2010年(上半年)继续教育《科技知识》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试中心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所传照片质量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要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上半年)继续教育《科技知识》考试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按网络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无网上缴费条件的考生,可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现场办理缴费手续(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248),各区(市)县考生按属地原则,可就近到所在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进行缴费。报考者如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共同科目《科技知识》的报名考务费每人40元。

五、注意事项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考生在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

续教育服务中心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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